近日兄弟象隊的黃正偉跟郭一峰兩名球員向檢察官認罪了,消息一出,第一時間其實我心裡有些感觸,我有感觸的不是因為為這兩名球員自毀前程感到可惜或憤怒,而是因為這再度點出了兄弟球團高層處理假球案的一些盲點和問題!
還記得嗎?黃正偉、郭一峰、黃榮義和買嘉瑞等四名球員,在09年黑象事件爆發之初,遭檢調約談並交保後,回去即向象隊老闆洪瑞河喊冤,而象隊老闆也選擇相信,隨即達成替這四位球員「撤銷具保」的決定。不久兄弟球團即委任聯盟律師黃虹霞正式向法院聲請「撤銷具保」,起初並讓這四名球員隨一軍球員移動。
當初,兄弟球團做成這個決定的時候,我就有些許疑慮。當然,被約談或交保的可能性非常多,就算被交保也不等於一定有問題,如果球員真的清白,我們也不希望他們因此遭波及而離開職棒圈,但問題的關鍵是:他們清白與否,在偵結前,我們還是不知道!
就怕那個”萬一”
猶記黑象事件爆發之初,象隊有曹錦輝、柳裕展、吳保賢、王勁力、李濠任和汪竣泰等球員遭到第一波約談,而兄弟象隊老闆洪瑞河當時強硬回應:「被指控涉案的球員,為了證明清白,願意接受測謊!」但這些球員中稍後有吳保賢、王勁力、李濠任和汪竣泰向檢調認罪,並繳回不法所得,其中李濠任更繳回84萬。兄弟球團的「掛保證」,隨即遭檢調賞了一巴掌。這說明了,球員第一時間並沒有向球團坦白而撒謊,而老闆也選擇相信和力挺。而這次的撤銷具保也是同樣的情況,黃正偉和郭一峰兩名球員現在也證明了他們當初同樣沒向球團坦白!
我們無法想像,要是真的撤銷拒保,一旦辦案時間拉長,我們可能看到新球季黃和郭兩名球員在一軍出賽過程中認罪甚至是偵結遭起訴的情況,坦若如此,那難堪程度真是難以估量,另外,留下有問題的球員,也增加了球隊再度染黑的風險。
因此,我認為比較好的做法是,在偵結前,讓上述球員下二軍來全力配合檢調的調查,不要隨一軍球員移動和練球。一旦偵結證明清白,再讓他們回一軍,並給予補償。只是很遺憾,象隊並沒有這樣做,現在再度出現了「挺錯人」的烏龍,球團並陷自己於非議中。
其實,不只去年黑象事件,近年中職多次爆發的打假球案,兄弟球團的處理手法跟態度、發言就有許多的問題!我們來做個檢視:
是一套標準,還是兩套標準?
相信不少球迷還有印象,2005年職棒爆發第二次打假球案時,當時兄弟象隊老闆洪瑞河表示:刑事局長侯友宜曾各球團說,所謂「交保」是涉嫌重大才會交保,稍後象隊老闆更主動提議” 交保候傳球員應開除,永不錄用”。但曾幾何時,09年黑象事件,洪老闆又提起了撤銷具保的要求,變成當初自己提的議,現在又自己改回去。更矛盾的是,黑象事件爆發之初,洪老闆還強調:「有問題的球員,球團絕不姑息,也會根據聯盟先前發佈辦法,遭拘提收押立刻開除,被交保就立刻禁賽。」
所謂”交保即禁賽至司法證明清白為止”,合理與否確實有待討論,過去也出現過誤殺的情況。但我們希望的是,要就大家一起修改規則共同遵守,不然就照現在規則來走,而不是為了單一球隊來因人設事。別的球隊出事,道德標準要求極高,自家球隊有問題,標準立即改變,搞得大家沒有一套共同的準則而無所適從。整個聯盟的規則,彷彿出現「象版」和「非象版」,令人不禁搖頭。
而近年中職打假球案爆發時,象隊洪老闆曾聲稱將請會長趙守博制定「球團罰款」條款,凡旗下球員被查涉賭,所屬球團應處以1、2千萬罰款,負起督導不周之責。但黑象事件爆發至今,洪老闆卻對自己當初提的罰款提議閉口不言,也未以個人身分針對「督導不周」負起責任道歉(只請新任領隊帶球員出面道歉)。我很想問,為什麼很多標準跟規則,遇到象隊就全變了?
什麼都能掌握,什麼都掌握不了!
兄弟球團坦承,當初就是覺得莊宏亮和蔡豐安有問題才將兩人釋出。球團似乎認為,只要把覺得有疑慮的球員清出去,整支球隊就乾淨了,就能杜絕打假球,一切都在掌握中。
但事實證明,情況似乎遠不像象隊想得這麼簡單,目前的情況顯示,把有疑慮的莊、蔡兩人逐出球隊,依舊無法抵擋簽賭集團的大舉滲透,調查的結果更顯現,象隊打假球的情況可以追朔至多年前,也就是有些球員早有問題,但球團依舊沒發覺,還讓這些球員繼續待在球隊。試問,球團既然連誰乾淨、誰不乾淨,都無法正確判斷,要如何掌握球隊?08年黑米事件爆發,象隊老闆洪瑞河更表示:「大家打棒球這麼多年了,球員若有問題,會看不出來嗎?」嘲諷的是,這次黑象事件,洪老闆連一個涉案球員都沒看出來!以為什麼都在掌握中,但實際上很多事都是掌握不了。
千錯萬錯,自己就是不會錯?
從黑象事件爆發至今,除了怪球員不自愛、政府不幫忙、檢調約談舉動太粗糙外,象隊內部自己的檢討,似乎只有「加強管理」(十三戒)這四個字,令人覺得無言的是,所謂的「加強管理」就是前幾年領隊會議的結論,只是陳年老調重提罷了,幾年開始做的「加強管理」,現在還是出事。更讓人覺得諷刺的是,以往象隊引以為傲的球隊管理,現在證明卻是漏洞最大的球隊之一,我不禁懷疑,這樣治標性的加強管理,還能管出什麼成效?
球員打假球的原因之一,其中一項就是待遇問題(但不能成為藉口),而這方面象隊似乎從不正面檢討,許多新人無簽約金,甚至是零簽三萬依舊所在都有。近年來象隊也不乏部分球員打出好成績,甚至是生涯新高,月薪只意思小加的情況(如05年陳懷山打出打擊率3成24,8發全壘打的生涯最佳成績,但月薪只加六千塊。),甚至還得面臨打出成績卻因「共體時艱」政策來減薪的情況(如07年陳瑞振出賽77場,繳出打擊率3成22的優異成績,為陳瑞振07年球季前最高,但季末因球團「共體時艱政策」遭減薪4萬。),外加球團三不五時放出再虧損不排除解散的風聲,試問,在這種近似看不到未來的環境下,要球員如何安心打球?是不是再增加了球員冒險收錢涉案的可能性?
而防堵球員打假球方面,在目前刑法無法嚴懲的情況下,球團還能做的,就是在判決確定後向涉案球員提起民事賠償(熊隊已經準備開始做了),不論接下來獲得的賠償金高低與否,只要能讓涉案球員再陷入民事訴訟之中,多少都能產生嚇阻性,這對整個環境是有正面助益的,但象隊還是選擇不去做,這又讓我覺得相當疑惑,有這麼多事能做,為什麼都不做?
球員打假球,牽扯的層面極廣,所須採用的防堵措施,也須從多方面著手,但球團這方面,不得不說象隊只是一再令人失望罷了!
2009年職棒打假球案兄弟象隊職員牽連情形:
現役球員: (共計17人)
球員 |
檢調偵訊狀況 |
球團/聯盟處置情況 |
曹錦輝 |
飭回 |
新球季不續約 |
廖于誠 |
坦承收錢 近期可能遭約談 |
開除 |
吳保賢 |
認罪 聲押駁回 |
開除 |
王勁力 |
認罪 聲押駁回 |
開除 |
李濠任 |
認罪 20萬交保 |
開除 |
買嘉瑞 |
15萬交保 |
撤銷具保遭駁回 |
黃榮義 |
10萬交保 |
撤銷具保遭駁回 |
柳裕展 |
飭回 |
暫無處置 |
朱鴻森 |
認罪 10萬交保 |
開除 |
郭一峰 |
認罪 15萬交保 |
撤銷具保遭駁回 |
汪竣泰 |
認罪 8萬交保 |
開除 |
黃正偉 |
認罪 15萬交保 |
撤銷具保遭駁回 |
楊宗範 |
8萬交保 |
解約 |
劉耿欣 |
飭回(改列被告) |
暫無處置 |
陳致遠 |
飭回 |
留職停薪 |
賴業安 |
聲押駁回 |
暫無處置 |
吳仲培 |
聲押駁回 |
暫無處置 |
註:賴業安 和吳仲培為象隊代訓球員。
非現役球員: (共計7人)
球員 |
檢調偵訊狀況 |
備註 |
莊侑霖(莊宏亮) |
收押禁見 |
2006年離隊 |
莊瑋全 |
10萬交保 |
2009年季前離隊 |
劉俊男 |
10萬交保 |
2007年離隊 |
田顯明 |
認罪 飭回 |
2007年離隊 |
陳懷山 |
飭回 |
2008年離隊 |
楊博任 |
10萬交保 |
2008年離隊 |
蔡豐安 |
20萬交保 |
2006年離隊(讓渡釋出) |
註:象隊表明目前無向涉案球員提告的打算。
不法所得繳交情況:
李濠任:86萬元,王勁力、汪竣泰:20萬元,田顯明:15萬元,吳保賢:10萬元,朱鴻森:5萬元,郭一峰、黃正偉:3萬元。
教練:
職員 |
職位 |
檢調偵訊狀況 |
備註 |
中込伸 |
總教練 |
8萬交保 |
不續約,限制出境 |
隊職員:
職員 |
職位 |
檢調偵訊狀況 |
備註 |
莊芳承 |
球隊司機 |
認罪 |
08年離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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