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對球迷而言,中華職棒最大的震撼彈就是再度爆發打假球案了,從2005年第二次職棒打假球案爆發開始,這已經是連續五年中華職棒染黑了!
扣除掉前年米迪亞暴龍隊高層直接操控球員打假球外,於去年10月底開始爆發的中職打假球案,目前規模與涉案人數堪稱近五年之最,其中又以兄弟象隊受傷最甚,目前有14位現役球員涉案,其次的la new熊隊也有9位現役球員因此遭開除。值得注意的是,近期有許多前中信鯨隊的球員陸續遭約談收押,也傳聞下周開始將陸續有外籍球員遭約談到案,本次打假球案的涉案球員人數可能再繼續攀升,近年職棒打假球的問題,可能還要比許多球迷想像中的嚴重許多。
09年中職打假球案的幾個觀察重點:
1.涉案球員幾都自甘墮落打假球:
其實不只今年,國內職棒近五年內的打假球案,並不如10多年前許多球員因遭暴力恐嚇才答應配合,近年涉案球員因遭暴力威脅才就範的情況並不多,多數涉案球員都是因為過於貪心而過不了「錢關」。當然,09年打假球案目前浮上檯面的涉案球員,據悉沒有任何一位是因為遭爆力脅迫才「下海」的。
另外,據了解,象隊高層還掌握到一份隊上的「知情不報球員名單」(熊隊應該也是類似的情況),有些球員雖然不收錢打假球,但也對隊上其他球員打假球的情況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打假球球員球品淪落不用多說,但部分清白球員也知情不報,道德亦是有所瑕疵。球員道德淪喪,一年不如一年,實令人搖頭。
2.眾多的落網之魚:
如先前的莊宏亮和黃俊中,現在看來當初被釋出的原因都不當純,加上最近的蔡豐安等多位球員在內,他們幾可確定當初就是因為涉賭才離隊。注意到了嗎?要是沒有去年年底這一波偵查,許多多年前涉案沒被清查出來的球員,現在可能都繼續逍遙法外,甚至還在棒球圈工作,更不用說最近眾多被約談的前中信鯨球員了。為什麼這幾年會有這麼多漏網之魚,前幾年檢調的偵查為什麼都沒清查出來?到底還有多少涉案球員沒被揪出?這也是值得注意的。
3.打破多數球員都是認真打球論:
近年雖然打假球案不斷爆發,但多數人還是相信:「大多數的球員還是認真在打球」,但綜觀09年打假球案,象隊的一軍主力球員多數都淪陷,目前清白的主力球員,反倒成了少數,這是近幾年「多數球員都是認真打球論」第一次受到嚴苛的挑戰,嘲諷的是目前涉案球員最多的兄弟象隊,竟是前幾年外界普遍認為較乾淨、較自律的球隊。
4.旅外大咖也淪陷:
去年國內職棒打假球案,還有個觀察重點,就是中職首次有擁有旅美大聯盟資歷和旅日一軍主力的本土球員被捲入打假球案!那就是創下台灣旅美球員最高簽約金的曹錦輝和前日職西武隊主力投手張誌家,甚至日前被收押疑似白手套的黃俊中,也是先前的旅美小聯盟球員。
當然,目前被捲入的曹錦輝和張誌家,是否真的涉案,在偵結前還不得而知,但兩人多次跟組頭見過面,都是不爭的事實。曹錦輝和張誌家兩人擁有豐富的旅外資歷,分別在棒球高殿堂的美日待過,一度羨煞旁人,但回國後卻沒以身作則,反倒是跟組頭有所接觸,甚至是知情不報,最後換得開除和不續約的下場,令人感慨。
很多球迷問:「為什麼這幾年球員沒有記取教訓,打假球反而更嚴重?」
我個人認為有三大原因:
1公權力沒全力掃蕩外圍不法份子:.
打假球能在金錢等物質上獲利的,就是涉案球員和操控的不法份子。而國內職棒歷年來的打假球案,大都是由外圍不法份子找上球員所發起,所以要有效杜絕打假球,避免不法份子跟球員接觸是非常重要的一環。
而近年試圖染指職棒的不法份子和各地簽賭站缺乏有力的大規模掃蕩,許多不法份子長期逍遙法外並不斷出手想收買球員,甚至試圖買球隊直接操控,加上球員自制力不足,導致職棒屢屢出事。
2國內現行法律嚇阻力不足:
國內現行法律無法針對打假球的相關人員做出嚴懲,從十多年前職棒第一次簽賭打假球案至今,涉案的組頭最多也只關個短短幾年,球員方面也沒人因此坐過牢,頂多也只是緩刑,更不用說很多球員根本連遭起訴都沒有。
刑責如此輕,歷年涉案球員沒人因此吃過牢飯,也難怪有些球員會抱著僥倖的投機心態去收錢打假球。據了解,近年就有涉案球員坦承,就是因為知道被抓了也不會怎樣,當初才會冒險打假球,實令人不勝唏噓。
說句打趣的話,很多殺人放火的案件刑責都比打架球的賭博罪重很多,但還是一堆人做,那何況是刑責輕、又能短時間內獲取暴利的簽賭打假球呢?這也是為什麼外圍的不法份子想無所不用其極的操控球賽,而且抓不完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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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球員道德觀念薄弱:
很多人把球員打假球問題歸於大環境,但我想說球員待遇不佳、大環境不佳是原因,但不能是理由,球員本身的道德操守才是一大關鍵!
我們看看鄰近的韓國職棒做對照,10多年前,正值中職黃金期的時候,韓國職棒球員的薪資待遇還落後過中職,當時韓職制度不健全,球員待遇低落,但是將近30年來,韓國職棒有爆發過球員集體打假球嗎?沒有,一次都沒有!韓國也有組頭,也有地下賭盤啊!
我得特別強調一次,韓國職棒的借鏡告訴我們:「不要拿薪水低當藉口!」
諷刺的是,國內職棒第一次爆發打假球案,是正值中職歷年球員平均待遇較佳的時期,許多涉案球員當時更是坐領球隊高薪。
這顯示了什麼?台灣球員的道德觀念跟品德教育出了很大的問題,導致許多球員輕易的出賣自己的尊嚴和人格,甚至當時他們不覺得自己做錯了。
最後給聯盟和球團的幾點建議:
1.球團向涉案球員提起民事賠償:
國內現行的法律無法給涉案球員和不法份子重懲,但是球團可以走民事求償來彌補!很多涉案球員案發後怕兩件事,一是法律上的刑責,二是賠償,第一點也許現在沒辦法做,但第二點向涉案球員求償是可以走、也應該走的途徑。
據了解,中華職棒近幾年球員合約都有加附所謂的放水條款,一旦球員未來涉案屬實,球員所屬期團可以依約求償,但因過往沒有球團確實向涉案球員求償過,對球員嚇阻力有限,導致球員繼續冒險涉案。所以從這次開始向涉案球員提告來求償,絕對是有其必要的。這部分,熊隊這一次已經開始做了,但象隊沒有意願,牛隊不表示意見,是比較叫人失望和不解的。
2.確實改善球員待遇和打球環境:
適度的改善球員待遇,和給球員更多保障能有助減少打假球發生(但不是絕對)。據了解這次的涉案球員,有部分就是因為資金調度困難才鋌而走險,但還是得強調,待遇不能成為涉案理由。
這次打假球案,意外促成了國內職棒FA和一軍球員最低薪資保障的實施,雖然FA的規則還有其缺陷在,但至少起了第一步,期望未來這些制度能逐步修正變得健全,來確實改善球員待遇,讓球員有打職棒的榮譽感,讓他們想珍惜這個環境,才能降低打假球的可能性。
3. 不要再私了有問題的球員:
這次黃俊中和莊宏亮的例子告訴我們:「私了不但不能解決假球,反而可能讓情況更難收拾!」他們兩個人的情況,我相信這只是冰山一角,也許還有其他類似的情況還沒揭露出來。
近年球團和聯盟認為只要把有問題的球員私下趕出去(利用讓渡之類的),球隊就乾淨了,票房和形象也能保住。但其實不然,試想當初象隊要是把莊宏亮交給檢方調查和處理,調查之後釣出雨刷簽賭集團,很可能就不會搞到像現在這樣,陸續一堆新進球員涉案離隊和整個職棒圈風聲鶴唳了。
當然,球團不能監聽、不能跟監球員,也沒確實證據,的確也有苦難言,我能體會。但現在證明了,單純幾個人的釋出是無法阻擋簽賭集團的滲透的,甚至釋出的球員還會反過來咬一口,唯有把有疑慮的球員公開出去讓檢調介入,才是未來降低傷害的法則。
最後給政府的兩點建議:
1.加重簽賭打假球刑責:
近年許多球員跟不法份子會屢屢以身試法,就是因為法律上的刑責極輕,又能短時間獲取暴利,當然這部分之前已經著墨甚多,不再詳述,一句話,只是想不想做的問題。
2.給職棒企業扣稅優惠:
國內職棒目前除了獅隊外,其它三支球隊母企業都是中小企業,要它們像韓國職棒球團一樣投入更多資金經營職棒,確實有所困難。但政府可以仿效韓國,給予投入職棒的企業優惠,讓他們從預算上有比較多的空間來改善球員待遇,也能適度幫助球員抵抗誘惑,降低打假球頻率。
2009年中華職棒打假球案目前牽連球員情況:
註:現役球員指09年球季還在中華職棒的球員,非現役球員指09年球季前就離隊的球員。
兄弟象:
現役球員: (共計14人)
球員 |
檢調偵訊狀況 |
球團/聯盟處置情況 |
曹錦輝 |
飭回 |
新球季不續約 |
廖于誠 |
坦承收錢 近期可能遭約談 |
開除 |
吳保賢 |
認罪 聲押駁回 |
開除 |
王勁力 |
認罪 聲押駁回 |
開除 |
李濠任 |
認罪 20萬交保 |
開除 |
買嘉瑞 |
15萬交保 |
球團聲請撤銷具保中 |
黃榮義 |
10萬交保 |
球團聲請撤銷具保中 |
柳裕展 |
飭回 |
暫無處置 |
朱鴻森 |
認罪 10萬交保 |
開除 |
郭一峰 |
15萬交保 |
球團聲請撤銷具保中 |
汪竣泰 |
認罪 8萬交保 |
開除 |
黃正偉 |
15萬交保 |
球團聲請撤銷具保中 |
楊宗範 |
8萬交保 |
解約 |
劉耿欣 |
飭回(改列被告) |
暫無處置 |
非現役球員: (共計6人)
球員 |
檢調偵訊狀況 |
備註 |
莊侑霖(莊宏亮) |
收押禁見 |
2006年離隊 |
莊瑋全 |
10萬交保 |
2009年季前離隊 |
劉俊男 |
10萬交保 |
2007年離隊 |
田顯明 |
認罪 飭回 |
2007年離隊 |
陳懷山 |
飭回 |
2008年離隊 |
蔡豐安 |
20萬交保 |
2006年離隊(讓渡釋出) |
註:象隊表明目前無向涉案球員提告的打算。
註:象隊總教練中込伸亦被約談並交保。
註:象隊陳致遠近期可能遭檢調約談。
不法所得繳交情況:
李濠任:86萬元,王勁力、汪竣泰:20萬元,田顯明:15萬元,吳保賢:10萬元,朱鴻森:5萬元。
La New熊:
現役球員: (共計9人)
球員 |
檢調偵訊狀況 |
球團/聯盟處置情況 |
張誌家 |
8萬交保 |
開除 球團並準備提告 |
許文雄 |
認罪 8萬交保 |
開除 球團並準備提告 |
蔡英峰 |
認罪 8萬交保 |
開除 球團並準備提告 |
許志華 |
認罪 8萬交保 |
開除 球團並準備提告 |
黃宏任 |
認罪 暫時請回 |
開除 是否提告再研議 |
蔣智聰 |
認罪 8萬交保 |
開除 球團並準備提告 |
蔡宗佑 |
認罪 8萬交保 |
開除 球團並準備提告 |
林津平 |
認罪 6萬交保 |
開除 球團並準備提告 |
黃小偉 |
認罪 8萬交保 |
開除 球團並準備提告 |
註1.熊隊決定交保球員一律開除,並提起民事求償。
註2:黃宏任涉案情資,目前據悉是在中信鯨隊時期,所以提告與否熊隊還要跟律師研議。
註3.蔡英峰、蔣智聰與許志華皆於多年前的打假球案被捲入,但當時獲判無罪。
非現役球員: (共計2人)
球員 |
檢調偵訊狀況 |
備註 |
黃俊中 |
收押禁見 |
2008年季中離隊(讓渡釋出) |
許志昌 |
認罪 6萬交保 |
2008年離隊 |
不法所得繳交情況:
許文雄:15萬元,蔣志聰:10萬元,蔡英峰:8萬元,黃宏任:7萬元,許志華:5萬,林津平、許志昌:1萬元。
興農牛: (共計2人,目前被約談球員皆為現役球員,其中李義偉為中信鯨轉戰興農牛隊的球員)
球員 |
檢調偵訊狀況 |
球團/聯盟處置情況 |
謝佳賢 |
飭回 |
暫時停權 |
李義偉 |
認罪 暫時請回 |
開除 |
註1:李義偉涉案情資,目前據悉跟黃宏任一樣,都是在中信鯨隊時期。
註2:牛隊表示,未來判決書出爐,若有明確指出謝佳賢和組頭接觸的情資,球團將開除。
不法所得繳交情況:
李義偉:1萬元
中信鯨: (共計6人,已於2008年解散)
球員 |
檢調偵訊狀況 |
備註 |
杜章偉 |
收押禁見 |
開除(桃園縣隊) |
高俊強 |
收押禁見 |
開除(桃園縣隊) |
林永坤 |
收押禁見 |
開除(台北市隊) |
許人介 |
聲請羈押 |
目前無所屬任何縣市球隊 |
陳永哲 |
聲請羈押 |
暫無處置 |
曾漢州 |
收押禁見 |
先前案子已遭起訴求刑6個月 為第二次捲入打假球案 |
註:07年的打假球案,中信鯨隊還有鄭昌明、紀俊麟、陳健偉和黃貴裕等四名球員遭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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