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喧騰一時的職棒打假球案,經過三個多月的偵查,於近日偵結。檢察官一共起訴24人,其中現役職棒球員有陳致遠(求刑兩年)和張誌家(求刑兩年)兩人遭起訴,已退役球員遭起訴的則有蔡豐安、莊侑霖(莊宏亮)、楊博任(以上為前兄弟象隊球員)、曾漢州和許人介(以上為前中信鯨隊球員)等五名球員遭起訴並具體求刑。值得注意的是象隊日職總教練中伸,也遭起訴,這是近年職棒打假球案首次有總教練遭到檢方起訴。而起訴名單中,遭求刑最重的則是台南縣議長吳健保,合併定執行刑為有期徒刑九年!

偵結文件透露出的訊息:

1.簽賭集團染指職棒已久:

簽賭集團滲透職棒已多年,本次打假球案雖檢調於去年開始偵辦,但實際上辦的是”近幾年”的打假球案,已確定的打假球場次最早可追朔至95年上半球季,也就是說職棒打假球的情況,不論是檯面上或檯面下近年從未間斷過,只是每年問題場次多或少的差別而已。令人驚訝的是,起訴書揭露,除了職棒賽事外,簽賭集團也曾試圖操控業餘賽事,只是最後因故才作罷。

起訴書中也寫到,如傳聞中的一樣,包括雨刷和吳健保集團在內,已經染指職棒的簽賭集團有好幾個,甚至還有多個未曝光的簽賭集團檢調正在追查中。而這些簽賭集團時而合作、時而競爭,甚至彼此有人員交流的情形,情況相當複雜。

2.球員道德觀念淪喪:

本次打假球案,雖不乏吳健保集團曾用強暴恐嚇球員配合,但起初幾都是因球員經不住誘惑而下海,幾無球員因脅迫才淪陷。而部分球員如曹錦輝和謝佳賢等雖無直接涉案證據,但也多次接受組頭性招待,球員私德出現非常重大的瑕疵。

而這次起訴書中確定涉案的球員在案情曝光後,往往選擇用說謊來掩飾或試圖脫罪。如象隊的黃正偉和買嘉瑞,兩人向球團喊冤後,老闆都選擇相信還替他們撤銷具保。其中黃正偉向球團宣稱不認識莊宏亮,只是送喜帖時恰巧碰到,但起訴書中提到莊黃兩人早已認識,並多次聚會。買嘉瑞向球團表示,跟王勁力只是單純的借貸關係,自己並無涉案,但起訴書透露,買嘉瑞早收受超過百萬的不法所得。當然,最引人注目的就是廖于誠了,廖于誠雖然是近年唯一一個在檢調約談前就承認涉案的球員,但消息曝光之初,廖于誠多次對外否認涉案,甚至主動向球團老闆澄清,但最後在律師曉以利害之下才坦承收受不當利益,最後遭球團開除。近年類似情況的球員非常多,幾無球員在第一時間向所屬球團或媒體坦誠。更誇張者又如象隊朱鴻森,演戲演到部落格,假球案爆發之初還在部落格表達痛心與生氣,更要球迷別放棄職棒,但不到24小時即被檢調約談戳破謊言,更被查出收受65萬打假球,令人瞠目結舌。

從起訴書得知,許多涉案球員當初收到打假球邀約的時候,都很快的答應,但在事情曝光後,卻都畏罪逃避不敢坦白,選擇以不斷撒謊的方式來推拖,就連旅外大咖球星也是如此,球員道德淪喪的程度,實令人感慨。

 

我們來看看這次捲入假球案的幾位指標球員:

起訴:

 張誌家:

組頭蔡政宜(雨刷)等人的證述表示,張誌家於97年答應蔡政宜要配合打假球後,先後以借款為名義,共收受230萬元之訂金,再約定每打一場假球扣抵100萬元。稍後蔡政宜於7月13號操縱球賽打假球成功,但該場比賽張誌家並未上場,因此雨刷原本只準備給張誌家15萬分紅,但張誌家以家中急用為由,要求雨刷多給一點錢,最後雨刷一共給張誌家50萬元。

起訴書也提到,張誌家在認識雨刷之初,即允諾「配合」,並分兩次一共拿了雨刷230萬前金。在97年9月27日的賽事,雨刷等人供稱張誌家答應打放水球,但該場比賽放水失敗,賽後張誌家向雨刷表示,已盡力投易打球給對方打,只是對方打不好。另外,蔡政宜和蔡英峰等人的證述表示,張誌家也曾和數位隊友接受過雨刷的性招待。

而在「未收范訓銘的錢成功打放水球」、「未收蔡政宜的錢成功打放水球」等兩個問題的測謊張誌家都沒通過。(兩個問題說謊百分率均為百分之百)

綜觀起訴書所述,事情並不像張誌家先前對外宣稱的單純借貸關係這麼單純,張誌家不但曾允諾願意「配合」,還接受過性招待,雖張誌家辯稱實際上場投球並沒有配合,但檢方並不採信,最後仍起訴張誌家,並求刑2年。

可知,張誌家明知對方是組頭還不迴避,面對對方放水邀約,不但沒拒絕還允諾「配合」,還要求多拿對方的分紅。

不論張誌家所言沒有實際配合的供詞最後法官採不採認,張誌家行為不檢,接受招待,收取不當利益已觸及底線,確定無法回職棒圈了。

曾為日職名門西武隊的主戰投手,創下台灣旅日選手簽約金最高紀錄,還拍過廣告出過唱片的張誌家,如今卻成為多數人怒罵的對象,兩相對照,也是相當淒涼的了。

 

陳致遠:

起訴書中揭露,余則彬、莊侑霖和陳懷山等人供出陳致遠曾接受過性招待,並於2006年配合打假球至少三場,而每場放水球的價碼為100萬元,陳懷山更是指證,曾當場目睹陳致遠收受放水球對價。

而在「未在比賽中成功打放水球」、「未拿到莊侑霖交付打放水球對價」、「不知陳懷山配合打放水球」和「未經黃品文下注放水球比賽之簽賭」等四個問題的測謊,陳致遠均未通過。因此檢方認為陳致遠涉案明確,起訴並求刑2年。

陳致遠是這次象隊涉案球員中最大咖的,跟彭政閔並列為球隊兩大球星,事情曝光之初,還開記者會哽咽澄清,讓許多球迷對他清白有所期待,但最後仍遭檢調起訴,亦令人痛心。

 

不起訴:

曹錦輝:

根據不起訴處分書的透露,曹錦輝於返台加盟兄弟象隊之前即和組頭林秉文熟識,多次在酒店的消費(包括性交易)也由林秉文買單,曹錦輝還曾主動詢問林秉文”放水價碼”,並要求林秉文先給他一百萬,還要幫他下注簽賭。另外,雨刷為拉攏小曹,也多次替小曹在酒店的消費付帳(同樣包括性招待)。

更勁爆的是,小曹曾兩度口頭允諾雨刷打放水球,但其中一場因颱風延賽,另一場小曹臨時以配合球員不足而取消。

可知,雖然無小曹打放水球的對價事證,但小曹與組頭關係甚密是不爭的事實,不但多次接受性招待,還曾試圖從組頭那裡獲取不當金錢利益。

曹錦輝身為台灣首位登上大聯盟的投手,經過多年大聯盟的洗禮,返台之後,不但沒以身作則,做為其他球員榜樣,反而與組頭糾纏不清,私德嚴重淪陷,對照當年在大聯盟登板投球的風光情景,實更顯嘲諷!

 

謝佳賢:

根據蔡政宜的證詞,謝佳賢早自米迪亞暴龍隊時期即接受蔡政宜提供的性招待,甚至謝佳賢還會請李明進、陳元甲等人打電話聯絡蔡政宜,主動邀請他來喝酒。另外,不只雨刷,謝佳賢也接受過林秉文提供的性招待。

除了接受組頭性招待外,謝佳賢也數次私下和組頭見面,如98年6月,謝佳賢不但私自和雨刷約定外出會面,還收下雨刷贈送內裝有不明物品的紙袋。

雖然和曹錦輝一樣,謝佳賢沒有直接的涉案證據,但同樣和組頭關係密切,自身道德亦出現重大瑕疵,令許多先前對他私德操守深信不疑的球迷心碎不已。

 

廖于誠:

從不起訴處分書中可得知,廖于誠的情況,跟偵結之前流出來的消息大同小異。根據莊侑霖和王勁力的供詞,阿鈣曾答應「配合」一場,而該場比賽阿鈣確實表現不佳,事後阿鈣收受王勁力60萬元(原本的對價是100萬)。廖于誠自己的說法是,有收錢,但實際上該場比賽他並沒有放水,只是剛好狀況不佳。

但無論該場比賽是「有意」還是「無意」投不好,廖于誠收錢都是不爭的事實,已嚴重違反運動道德,加上最初消息曝光後,阿鈣多次向媒體和球團撒謊並不坦白,亦令人搖頭和感嘆。

一個近年職棒代表性的「潛水艇」下勾投手,因為多年前的一場球,而狼狽離開職棒圈,確實是相當可惜的了!

 

看到了嗎?起訴或不起訴處分書中所記錄的,都跟許多球員對外宣稱所言有一段落差,許多難堪未曾曝光的內幕,現在都一一攤在陽光下。

 

近日有涉案的前中職球員表示:「起薪低的球員,收一百萬打一場,等於是一年所得,漏接個幾球,卅萬入袋,誰不要?」我相信待遇差與環境不佳是許多球員涉案的主因,但屢屢成為球員涉案的理由讓人覺得可笑。

試問十多年前,韓國職棒球員平均薪資比中職還低,各項制度也尚未建立,為什麼韓國職棒就沒人打假球呢?我們該說是當時韓職球員夠自律,還是現在的你們太貪婪?

 

最後,我有個建議,防賭打假球的措施非常多,但有一點,得不厭其煩再強調一次,那就是球團和聯盟得確實向涉案球員求償!

許多球員在涉案後,怕的就是法律上的刑責或是金錢賠償,而礙於現行法律無法給涉案球員重懲,這次多數球員在認罪並繳回不法所得後也沒被起訴,過去也沒有球員因此坐過牢,因此在刑事面上能著力的地方不多的情況下,球團和聯盟能做的就是向涉案球員提起民事賠償!這是確實可以對球員產生嚇阻力的措施,很多球員怕的就是官司的麻煩,所以只要願意做,不論最後獲得的賠償多或少,都能讓涉案球員有所顧忌。據悉,多位涉案球員在得知將遭所屬球團高額求償後,皆產生恐懼、求饒的反應,證明這是確實能產生嚇阻性的。

因此,我們希望熊隊和近日傳聞同樣將採求償動作的聯盟,對求償的動作能堅持到底,更期盼態度始終不明確的象隊也能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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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不起訴處分書等相關偵結文件:

http://www.pcc.moj.gov.tw/public/Attachment/021017331888.pdf

http://www.pcc.moj.gov.tw/public/Attachment/021017343320.pdf

http://www.pcc.moj.gov.tw/public/Attachment/021017472070.pdf

http://www.pcc.moj.gov.tw/public/Attachment/021017345799.pdf

http://www.pcc.moj.gov.tw/public/Attachment/02121127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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